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一、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在普遍性的情境中,我们所提及的“债转股”主要是指采用法定途径,将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成功转换为对应的股权,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使得债务资本得以向权益资本进行转换的过程。
至于债转股的具体意图,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托于债转股的实施,
能够有效促使该企业构建现代化的企业制度;
其次,借助财政的参与投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来监管银行对企业的债务状况,进而达到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的最终目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实行货币出资方式,亦可使用实物、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量且能合法转让之非货币财产作为注资;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用作出资的部分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对于用以出资之非货币财产,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定价,以确保合理公正,并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定价现象。凡属法律、行政法规对于评估作价已做明确规定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债转股的债权需要评估吗
在实施全资子公司的债转股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评估。这是因为债转股机制要求根据债权人所持有的特定债权来确定最终的股权比例。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法院或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将不得不对被评估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详细审查和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对其实际财产状况进行核实,以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估值情况。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贡觉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昌都地区东部。总面积6323.11平方千米。总人口4万人(2003年)。县人民政府住所地:莫洛镇,邮政编码:854200,电话区号:0895。贡觉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部,唐古拉横断山脉北段,金沙江上游西岸,位于东经97°51'43″至98°58'53″,北纬30°11'58″至30°15'55″之间,全县幅员面积6268.31平方公里。东与四川境内白玉、巴塘县隔江相望,南连芒康和川藏南线(国道318线)198公里,西邻察雅、昌都,北接江达和川藏公路(国道317线)79公里,西经昌都(254公里)至拉萨1374公里,东越金沙江、康定至成都1196公里。全县现辖一个办事处(副处级),一镇十一乡,贡觉片一镇五乡即:莫洛镇、相皮乡、哈加乡、阿旺乡、拉妥乡、则巴乡;三岩片六乡即:雄松乡、敏都乡、克日乡、罗麦乡、木协乡、沙东乡。三岩办事处设在敏都乡。贡觉藏语意为“贡”活佛在“觉”地方定居。民主改革前,贡觉分为贡觉宗和三岩宗,属昌都28宗之列。1959年10月1日贡觉县人民政府成立,1966年底县驻地由莫洛村迁至喀沙。